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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时期“工合”运动海外经费之争与中外博弈

作者:肖晓飞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8/21

摘要:全面抗战时期的“工合”运动是一场中外人士共同参与的经济救助运动。经费来源主要有社员认股、政府拨款、银行贷款、海外捐款。社员认股数量过少,可以忽略不计。政府拨款的弊端是流程复杂、效率低下。银行贷款则因其不稳定性,难以资助广大基层合作社。海外捐款在数量上不及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但胜在及时高效,可以有效支持合作社。随着通货膨胀日益严重,海外捐款的价值逐渐凸显。“工合”总会始终希望掌握海外捐款的分配权,遭到各地一线工作者强烈反对,并引发参与运动的中外人士的激烈对立。经费之争折射出中外人士对“工合”运动定位和发展前途的分歧,以及中外之间的文化、心理冲突,其实质是一场中外博弈。

 

关键词:抗日战争 “工合”运动 经费争夺 中外关系

 

中国工业合作运动亦称“工合”运动,是全面抗战时期由国际友人和国内民主人士共同发起,得到国共两党一致认可和支持的经济救助运动。该运动通过组织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范围以轻工业领域为主,既有助于解决战时难民和失业问题,也生产出大量军需和民用物资,被誉为“经济国防线”。

关于“工合”运动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就研究视野而言,学术界将“工合”运动视为经济抗战的一部分,较多地从经济史角度开展研究。就史料利用而言,现有研究还没有充分挖掘海内外档案资料,中外学者之间对话不多。“工合”运动发起后,得到海内外人士热烈关注和支持,在香港、美国、英国、东南亚等地成立“工合”促进委员会,从事宣传与募捐工作。随着运动的深入开展,围绕海外经费的募集和分配问题,参与运动的中外人士基于各自立场,产生严重分歧。本文结合中英文已刊和未刊文献,对“工合”运动海外经费来源,以及中外双方围绕海外经费分配权的争夺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深化对“工合”运动和此时期中外关系的认识。

一、 “工合”运动发轫与经费来源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沿海沿江城市工业或被日军掠夺、破坏,或被迫内迁,大批失业工人和难民纷纷涌向内地。1938年初,在上海的国际友人路易·艾黎(Rewi Alley)、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和尼姆·威尔斯(Nym Wales,埃德加·斯诺的妻子海伦·斯诺的笔名)积极思索如何解决中国工业生产问题。威尔斯在和英国驻上海领事约翰·亚历山大(John Alexander)的谈话中得到启发,萌发将工业与合作社相结合的想法,通过组建生产合作社来支援中国抗战,得到斯诺和艾黎的支持。

在艾黎、斯诺及威尔斯酝酿工业合作计划的同时,上海各界爱国人士也在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这当中,刘湛恩、郑振铎、王芸生、萨空了、梁士纯、徐新六、胡玉琪、陈鹤琴、王国秀等人定期组织座谈会,讨论抗战形势,研究救亡工作。座谈会“有时也请关心和同情中国抗战的国际朋友如埃德加·斯诺夫妇和当时在英国工部局工作的路易·艾黎先生等参加”。参会时,斯诺带来工业合作社的宣传材料供与会人士传阅,提出采用合作方式,发展小型手工业或半机器工业,以供应军需民用。座谈会采纳了斯诺的建议,决定成立一个工业合作社设计委员会进行规划。经过一系列详细、深入的探讨,工业合作社的策划书由银行家徐新六提交经济部部长翁文灏,并得到国民政府肯定,同意邀请艾黎赴汉口筹备组织。1938年7月,艾黎到达汉口,见到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成员周恩来、博古等人。周恩来、博古积极支持“工合”运动计划,认为运动最主要的任务是拉住国民党和蒋介石抗战,阻止其投降,建议尽可能争取国外的支持,同时将爱国民主人士也吸纳进来。博古还建议,“工合”运动先不要在延安和新四军所在地区内开展,而是先建立西北、西南、东南办事处,然后扩大至全国。

在中外人士共同倡导下,经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共同认可和支持,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于1938年8月在武汉正式成立。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担任理事长,艾黎任技术顾问,有权赴全国各地考察。“工合”运动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分为四级。最高一级为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总部(武汉沦陷后迁至重庆,以下简称“总会”),总会最高组织为理事会,理事会选出理事长一人,领导“工合”运动事务。理事长之下设正、副总干事,处理会务,分别由刘广沛、梁士纯担任。本文引用的尼姆·威尔斯档案、埃德加·斯诺档案及美国“工合”促进委员会档案,均由上海交通大学吕彤邻教授惠赐,在此谨致谢忱。总会本身直属行政院,并不经营合作社业务。第二级组织是各地区办事处,主要任务是“执行协会的政策,指导所属事务所推动工合事业”。第三级组织是各地事务所、指导站,负责“直接指导组织地方工业合作社,并予以贷款”。第四级组织是地方上的各类工业合作社,属于最基层的单位,按照生产类型可分为机电五金、矿冶、纺织、服装、化工、食品、文化用品、土木石、交通工具等,类型最多时在150种以上。

总会甫一成立,就投入到紧张的推广工作中。经过半年努力,共建立西北、西南、东南、川康、云南五个区办事处,截至1939年6月,建成合作社724家,社员有9534人。值得一提的是,在艾黎提议下,延安也于1939年4月建立“工合”事务所,总会下拨开办费1500元,“工合”基金2万元,正式开始工作。在各界人士推动下,运动呈上升发展势头。1939年春,总会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决定“加紧组织,发挥突击挺进之精神,务期于一年内增加一万社,二年内完成三万社”,并计划申请3200万元资金。

“工合”运动的资金来源主要有社员认股、政府拨款、银行贷款、海外捐款。1938年8月,总会制定《工业合作社章程》,规定合作社组社成员至少为7人,社员入社时须认购合作社股份,以社员个人出资、集体认购方式筹集,每人“至少须认购社股一股”,入社后可以增添认股,但最多不能超过总额的20%,以防止一家独大现象。如社员一时无力缴纳,可先行入社,“按月由其应得工资项下扣缴之”。不过,社员以难民、失业工人、伤残军人为主,购买能力有限,无法大规模认购合作社股份,这一部分资金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资金来源主要是后三种,又以国民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在数额上占较大比例。

国民政府拨款最初分为总会行政基金和组社基金。总会行政基金用于总会经常性开支,“包括工作人员薪津及其他之必需推进事业费用在内”。组社基金顾名思义是用于组建及发展合作社,“专供贷放各地工合社之用”。随着“工合”运动的发展,政府拨款又增加供销基金和战地基金,前者“专供辅助各地工合社供销代营业务之用”,后者是为发展晋豫、浙皖游击区合作社,“专供战地组社贷款之用”。1938年8月运动开始后,行政院承诺拨款500万元,但并未一次性发放,当年拨款751175元,但很快预算就不敷所用,需要追加经费。1939年,国民政府续拨经费,至3月,共投入818146元。至1940年6月,国民政府累计拨款3002795.65元。

国民政府主导的各大银行也提供了贷款。截至1940年7月,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向东南区提供100万元贷款;中国银行向四川省的“工合”运动提供200万元贷款;陕西金城银行、甘肃中国银行等单位向西北区提供293.5万元贷款。这些贷款对于“各地工作之推进,得有巨大之补益”。1940年底,各银行向“工合”运动累计提供贷款1037.5万元,这一数字远较政府拨款为高。

中外人士在上海酝酿“工合”运动时,就明白必须要争取国际援助,“所需资金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募集”。运动开始后,亟需资金、设备和技术援助,参与运动的人士积极奔走,为募集援助付出巨大努力。早期为“工合”运动提供海外援助的是南洋华人华侨。1938年8月,斯诺南下菲律宾,宣传“工合”运动。菲律宾华人华侨大多来自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对国内抗战形势十分关注。斯诺的宣传得到当地华人领袖李清泉、杨启泰、薛芬士等人热烈响应,很快发起募捐活动。10月27日,李清泉夫人主持的华侨妇女救济协会寄出第一笔捐款2万元法币。11月5日,当地华侨寄出6万元法币,并指定为皖南新四军建立一个“工合”中心,以支援他们抗战。11月7日,华侨妇女救济协会再寄出12万元法币。这些捐款在斯诺建议下,通过宋庆龄筹办的保卫中国同盟转寄至内地,对“工合”运动的开创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1939年4月,斯诺接受朋友建议,在菲律宾马尼拉推动成立“工合”促进会,由美国人、菲律宾人和当地华人华侨组成。同一时期,碧瑶也成立促进会,两个组织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为“工合”运动分别筹集1844.25美元和799.58元法币。而菲律宾民间各类组织自1938年10月至1940年4月,先后募捐60万元法币。与此同时,印尼、新加坡的华人华侨也参与进来。1939年6月,爪哇香烟制造商林生地捐款10万元,为当地个人捐款数额最大者。此外,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社会团体捐助10万元,新加坡华侨捐助50万元。

面对各地的援助,参与“工合”运动的人士感到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以便统一接收、分配海外援助。1939年7月,“工合”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Chinese Industrial Cooperatives Productive Relief Fund,以下简称“国际委员会”)在香港成立,该组织与总会没有隶属关系,主要任务是接收海内外各界对“工合”运动的捐款、贷款、物资及技术援助。国际委员会由英国圣公会港粤教区主教何明华(Ronald Owen Hall)担任主席,银行家郑铁如任副主席并兼任司库,经济学家陈翰笙担任秘书,艾黎担任外勤秘书。国际委员会成员还包括会计师陈乙明、金陵大学教授史迈士(Lewis Smythe),以及美国人蒲爱德(Ida Pruitt)、理查德·沃尔什(Richard J. Walsh)等。

何明华长期担任香港圣公会教区主教,在海外名气很大,艾黎则常年在一线实地工作,国际委员会这一人事选举正是希望一面广泛接受海外援助,一面根据合作社实际需要,迅速将资金、物资汇至内地。国际委员会每隔一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海外援助收支和分配问题。1939年9月收到第一笔进账,至1940年4月,先后收到67156.68元港币和409747.8元法币,同时从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农民银行、交通银行获得100万元法币贷款,累计经手经费合法币约170.1万元。

“工合”运动开展后,得到海内外人士的热烈关注和支持,国民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和海外捐款在运动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海外促进机构—国际委员会—内地合作社”的援助模式,国际委员会成为海外经费的集散中心。

二、 美国顾问到来:经费分歧初现

如前所述,总会于1939年提出“一年内增加一万社,两年内完成三万社”的口号。至1940年6月,全国共建成合作社1612家,社员22330人,距离“一万社”的目标还很遥远。1940年8月,总会进行第一次改组,正副总干事被撤销,机构改设秘书处、财务处、业务处、推进处,由理事长孔祥熙亲自领导各处工作。各处处长分别为:秘书处梅贻宝、业务处刘广沛、财务处宁恩承、推进处梁士纯。总会改组后的重要工作是推动游击区的战地工业合作事业。同年秋,总会决定成立晋豫区和浙皖区办事处。新的工作区域开辟后,“工合”运动获得进一步发展,至1941年6月,全国合作社达到1858家,社员29326人。

然而,改组的弊端也随之而来。首先是总会不断添设工作人员,冗员现象严重。战时,很多人经孔祥熙介绍到总会工作,其实质“只是一个闲员,得一碗饭之所而已”。据统计,1941年初总会秘书处35人,业务处57人,财务处30人,推进处21人,共计143人。人员庞大的直接后果是总会开支的增加,当年仅申请总会月薪预算就达28855元。

同时,“工合”运动面临的资金压力也越来越大。1940年7月,总会提交1000万元经费预算,迟至11月,行政院、财政部和总会代表才开始会商审议,最终决定“拟准先拨五百万元,余俟按照工作进度情形再办,仍应由工合设法自筹及向银行洽贷”。至于追加概算,则由总会提出的167475元核减为16万元,且战地基金每月2万元,也“一并列入预算案内”。这对总会无疑是一个打击。

诡异的是,此时总会又自缚手足,对合作社申请贷款进行严格限制。1940年10月,总会以慎重处理经费为由,成立贷款审核委员会,负责海内外贷款事宜,并制定《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贷款审核委员会简则》,要求1万元以上的贷款均须事先提交贷款审核委员会审核,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贷款由总会财务处核定后报备,5000元以下的贷款方可由区办事处审核。这一规定增加了经费使用难度,大大降低了经费使用效率,因而招致基层不满。东南区办事处主任王毓麟抱怨,1940年5月,东南区计划在广东开辟10个事务所,7月总会答应提供经费,12月东南区收到预算通知,不但预算只够开辟4个事务所,且这笔经费至1941年3月也未能到账。王毓麟还称,自运动开始以来,商品价格上涨6倍,生活费上涨10倍,很少有合作社能以5000元以下的经费组建,总会的规定无疑是“荒唐可笑”。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国际委员会在经费处置方面表现出色。国际委员会定期开会讨论收支,每次会议结束后,即将前一阶段收到的资金汇至内地,不论金额多少,都选择第一时间发往合作社。1940年4月,国际委员会先后汇出的资金有1541225元,具体如下:东南区1131260元、西北区335892元、川康区31550元、西南区24680元、云南区10328元、总会1515元、香港促进委员会6000元。虽然国际委员会收到的资金没有政府拨款多,但是胜在及时、高效,它与总会没有隶属关系,将经费直接汇给艾黎为首的实地工作者,大大节约了时间。1940年9月,在蒲爱德的推动下,美国“工合”促进委员会(American Committee in Aid of Chinese Industrial Cooperatives,以下简称“美国促进会”)在纽约成立,由美国海军上将哈里·亚内尔(Harry Yarnell)担任主席,蒲爱德担任执行干事,国际委员会的沃尔什也是该会成员。美国促进会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工合”运动的海外募捐能力,它积极和国际委员会合作,募集的资金一律交由国际委员会,再及时转汇合作社。

显然,总会第一次改组的效果难以让人满意,政府拨款的弊端逐渐凸显:一是拿不出更多资金支持运动;二是经费申请、审核、下发流程繁琐。1941年春,艾黎到达重庆,孔祥熙告诉他,总会需要再次改组,而自己已为此采取措施。总会将要改组的消息也传到宋美龄耳中,作为名誉理事,她向孔祥熙推荐史迈士,但史迈士拒绝了邀请,转而推荐其好友费吴生(George A. Fitch)进入总会,担任执行顾问。5月6日和8日,艾黎及何明华先后抵达成都,经讨论,二人同意费吴生短期接手工作,负责总会改组。费吴生是美国长老会传教士费启鸿(George F. Fitch)之子,他和国民党高层政要包括蒋介石夫妇、孔祥熙夫妇私交颇厚,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史迈士的推荐得到宋美龄、孔祥熙和艾黎的首肯。

由于总会不设总干事,费吴生以执行顾问的身份代表理事长处理“工合”运动日常事务。上任后,费吴生的首要工作是裁汰冗员,然而甫一到职,他就发现问题远比预想的严重。秘书处人事组组长傅清淮私自承诺给27名部下加薪,每月加薪总额上千元,刘广沛因此认为不给业务处的工程师、技术员同样加薪就会不公平。梅贻宝拒绝离开总会,“认为自己可以在秘书处继续干下去”,梁士纯也反对裁减自己的部门。不仅如此,费吴生还发现,自1940年8月起,总会工资涨幅为121%,而区办事处、事务所只有38%,在预算减少的情况下,“已经没有进一步加薪的空间了”。同时,孔祥熙明确拒绝增加总会行政拨款,一切问题只能由总会自己解决。

费吴生对总会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秘书处改为总务室,直接由执行顾问领导,财务处、推进处、业务处继续保留。经过巨大努力,总会从143人减少至65人,被裁撤的大部分职员“分派至各区工作”。费吴生的第二项工作是保持总会开支不超出预算。战时物价不断上涨,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国民政府在正常工资之外,还向公务人员发放补贴,即“米津”。总会亦向政府申请“米津”,但国民政府以总会并非政府部门为由拒绝。

此时,政府拨款不足的影响进一步暴露,各地缺乏资金的合作社叫苦不迭,或无法组织新社,或不能继续生产,更有部分合作社被迫解散。如川康区的灌县原有合作社30家,但先后只领到总会拨款5.5万元,“同时百物价涨,各社资金极感缺乏,周转不灵,非但原料无力购买,即日常生活,亦不易维持,业务几陷停顿”。灌县事务所鉴于危机严重,只好“予以停工或解散,并追还全部贷款”,结果合作社数量锐减,至1941年仅余10家。同年,参与“工合”运动的石晓钟统计发现,自1939年起,两年来全国共解散223家合作社,其中因资金困难而解散者占20.3%,为各项原因之首。同时,银行贷款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银行多考虑投资与回报,贷款十分谨慎。如晋豫区的合作社很多靠近战区,流动性大,而银行的贷款政策是只贷给有固定场所的合作社,故该地只有经营印刷、机械等产业的合作社能够得到贷款。

费吴生将目光瞄向海外经费。此时海外募捐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1941年2月,为整合美国民间援华组织,由美国传媒大亨亨利·卢斯(Henry Luce)等人牵头,组织发起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United China Relief),参与该会的团体众多,美国促进会也是其中之一。该组织的初衷是为协调美国各地援华募捐活动和统一分配援华经费。1941年5月,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发起“中国宣传周”,举行展览会,约请名人宣传演讲,进行募捐。此次活动主要有四大目标:继续并扩大对华医药援助;支援建立工业合作社3万家,振兴中国工业,提高国民购买力;援助大后方各大学、学院;救济中国难民。1942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和中国的联系,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在重庆设立驻华办事处,由美国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艾德敷(Dwight Edwards)担任主任,艾德敷在华生活多年,富有办理救济事业的经验。至1941年底,国际委员会先后分配600万元资金,多数来自美国。相比政府拨款的缓慢低效,海外经费的实际作用非常显著。

1941年上半年,艾黎向美国促进会申请1万美元,用于疏散陕西等地的合作社,美国促进会为此捐助7000美元。在梁士纯等人影响下,费吴生打算将这笔钱的一部分改用为“米津”,其余部分拨给川康区和云南区的合作社。总会欲控制海外经费的想法由来已久,1940年第一次改组前夕就提出《统一捐款管理办法案》,要求国内外所有捐款应由总会统一收支,各地方如需经费,应先拟具计划,交总会审核后办理。如今面临经费危机,孔祥熙、费吴生等人希望将海外经费直接改为总会开支。费吴生的提议遭到艾黎的反对,艾黎作为“工合”运动的技术顾问,常年在一线工作,了解基层缺乏经费的困难,明确表示不会向总会提供任何“米津”费用。各地基层组织和国际委员会也都希望资金用在美国捐款人指定的方面。不过,事情在1941年底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1941年12月25日,香港沦陷,国际委员会开始疏散。何明华返回英国,郑铁如身陷当地,陈翰笙脱身后辗转抵达桂林,司库一职暂时由史迈士代理。国际委员会成员四散,无法开会审议经费,拨款程序中断。费吴生趁机说服史迈士致信沃尔什,称国民政府已严重削减总会经费,需要国际委员会每月提供1万美元作为总会经费,希望沃尔什对该提议予以支持。这一提议再次遭到艾黎反对。1942年1月23日,艾黎致信史迈士,表示“货币正在贬值,一旦‘工合’沦为不受欢迎的组织,得不到外界支持,投入的‘米津’经费都将付诸东流”,他认为经费应当用于“实地教育、研究、试验项目,以及必要的工作人员开支”。一方站在一线工作者的角度,一方站在总会的立场,共同参与运动的艾黎和费吴生、史迈士,已经出现明显分歧。

再次受挫的费吴生没有退缩,决定向外寻求奥援,他做出两项决定:一是建议总会再次改组;二是向艾德敷求助,要求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向国际委员会施压。“工合”运动再次走向拐点。

三、 各执己见:经费之争的白热化

1942年7月,总会宣布第三次改组,恢复总干事一职,由周象贤担任。周象贤是费吴生的老友,曾担任财政部参事、扬子江水道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市长,与前几任不同,他是典型的官僚,为人强势,作风强硬。他的到来,给“工合”运动带来很大冲击。

7月21日,为表明对周象贤的支持,行政院决定批准增拨“工合”运动经费,自1942年7月起,每月拨款500万元,6个月共计3000万元,下半年工作目标为社员增加至5万人,生产值达到每月7500万元。8月5日,总会举行四周年纪念会,孔祥熙、周象贤、费吴生等均到会并发表讲话。总会人员自认为,虽然一年来因人事及经费影响,工作较为沉寂,但最近受到国际关注,行政院也允诺加以协助,“为有史以来最辉煌之阶段”。

不仅如此,总会的定位也发生了转变。1942年6月13日,总会召开理事会会议,为增强领导机构,聘请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处处长蒋廷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杭立武、中央信托局局长俞鸿钧为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增设财务和推进两个委员会,以参与管理“工合”运动资金和推动事务。常务理事会是总会最高决策组织,三位常务理事均非合作社专家,而是政府官员,此番人事变动显示国民政府加强控制的决心。这一举措也得到总会人员认可,刘广沛就认为过去事权未能集中,人事尤多困难,工作效率大为降低,作为全国性运动,“一切设施均须统筹,绝不是各自为政所能收效的”,“在过去各区工作,每因负责人主张或作风的不同,而各异其趣。总会虽有计划,但未能整个付之实施”。

总会改组后的最大诉求是统一经费分配。周象贤坚定地支持费吴生,明确提出所有海外捐款都要由总会统一收支,这一提议得到艾德敷同意,三人联名致电美国促进会,要求将资金交由总会统一分配,否则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就停止将资金拨给美国促进会。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的拨款机制较为复杂,其纽约总部设有董事会,下设工作委员会,负责战时中国救济和重建需求及其计划和方法,每月或每两个月召开会议。为方便处理在华事务,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在重庆设有综合委员会,由蒋廷黻担任主席,下设多个技术小组,包括医疗、儿童福利、经济重建、教育等。综合委员会的职能是审查各地预算,并向工作委员会建议它认为应该满足的要求。艾德敷作为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驻华办事处主任,定期组织人员分赴各地考察,了解援助需求,将申请先交予各技术小组,再交综合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交美国工作委员会,获批后将所需资金汇至中国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员。纽约总部十分依赖重庆综合委员会的建议,蒋廷黻为首的综合委员会掌握了对华援助资金分配的实权。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旗下各参与机构是纽约总部和在华各受援助项目的联络人,而美国促进会的汇款却直接绕过重庆。总会聘请蒋廷黻担任常务理事会主席,其用意也正在于此。

此外,总会坚持对经费统一收支还有政治因素。战时“工合”运动遍布全国18个省份,大后方和陕甘宁边区均有工业合作社。在陕甘宁边区,合作社是公开合法的经济生产事业。在大后方,合作社是中共地下党的工作对象之一,一批地下党员通过社会网络和统战工作进入大后方“工合”系统,从事地下工作。这一现象引起国民党的高度警惕,为此采取停发边区合作社经费和加强国统区合作社拨款监管的措施。1941年3月,国民政府经济部合作事业管理局起草《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工作及用款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对“工合”运动经费的监督和掌控。7月,西北区办事处将延安事务所“经费扣下不发,从此联系就完全断了”。此后,延安合作社经费的主要来源为陕甘宁边区建设厅拨款和海外捐款。而总会对海外经费的使用去向始终心怀顾虑,认为“真像〔相〕如何,外人不得而知”,正好可以趁此次改组将海外经费收归己用,同时打击、限制中国共产党。

艾黎坚持己见,反对加强中央集权管理。发起运动以来,他始终认为“工合”运动应该走“权力下放”路线,赋予区办事处、事务所权力,至于总会,应该负联络、协助责任,而非控制。按照艾黎的设想,“工合”运动的结果是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合作社,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域联合社,最终建立全国性联合社,并由全国联合社取代总会,领导运动。王毓麟对此深有感触,认为总会集中控制是灾难性的,“如果区办事处没有足够的自主权和行动自由,‘工合’运动就绝对没有希望”。表面上看,双方是为争夺经费控制权,其背后则是双方对“工合”运动的定位和前途的理解不同。远在纽约的美国促进会并不了解具体内情,决定派理事会主席亨利·卡彭特(J. Henry Carpenter)赴华,详细了解情形。

在费吴生看来,国际委员会在分配资金时完全绕开总会,表明参与运动的西方人士仍然有“试图抓住钱袋子来控制中国运动的倾向”,费吴生认为这是“经济—文化帝国主义”,“总有一些西方人不能放弃行政、财政控制权”。费吴生常年生活在中国,与国民党关系密切,常常站在国民党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他自认为“我在中国已经几十年,爱中国不下于美国”。对于国际委员会的做法,在费吴生看来“就如同治外法权一样,已经过时”,“工合需要国外的鼓励和支持,但它是在中国政府领导下的中国组织”,而中国的组织却要面对外国人掌控资金分配权,这无论如何不能让人接受。费吴生的观点恰恰代表总会内许多中国人的态度。全面抗战时期中国民族主义情绪空前高涨,一方面需要外国援助坚持抗战,一方面又迫切渴望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中国乃中国人之中国”,是社会普遍的认识。民族主义立场坚定的梁士纯甚至对当初一起酝酿“工合”运动的艾黎也产生偏见,表现出“具有很强的排外倾向”。

对于费吴生等人的批评,艾黎有自己的看法,多年来在基层工作,他对总会办事效率低下深恶痛绝。在给西北区办事处主任卢广绵的信中,艾黎直言不讳,他“乐见资金集中在国际委员会”,理由很简单,“海外的援助直接送到了各地区,得到了最迅速的利用。这些钱到了总会,就会被政府和官方流程耽搁很长时间”,各地物价上涨很快,“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发挥美元的作用”,一旦总会掌握资金分配权,就将产生不懂技术的部门管理专业领域的弊端。艾黎所言非虚,自从国民政府针对“工合”运动颁布一系列监督条例后,总会在经费申请、划拨环节效率大受影响,每次提交拨款计划,都要经过财政部、社会部、经济部、行政院各机关会同商讨,往往上半年的拨款到下半年也无法下发。加之通货膨胀严重,物价上涨,法币贬值,经费到手后拨至地方,早已失去时效,严重影响地方合作社的发展。1941年4月,总会为推动战地“工合”事业发展,“呈请续拨战地工合贷放基金四百万元”,行政院要求交财政、经济、社会三部议复,但直至10月17日才开始会商讨论,且又认为“现时过境异,组贷地区与对象当有变更,准先拨三百万元补助”,而这300万元到1942年3月才由行政院正式批准通过。这对基层合作社的影响显而易见,各合作社请求贷款,“常因转账请示而失时效”,受通胀影响,“原有资金的使用价值愈变愈少,驯致无法周转而陷于停顿解散之境”。

支持艾黎的都是“工合”运动的一线工作者,如赖朴吾、陈翰笙、卢广绵、王毓麟等,而支持费吴生、周象贤的,除总会的孔祥熙、刘广沛、梁士纯等人,还有艾德敷和蒋廷黻。赖朴吾为此致信艾德敷,表示他感受到“工合”运动存在着冲突,一方面是合作社有地方的主动性、责任感和自由,另一方面是总会的中央集中化“减缓了运动,扼杀了主动性”,他明确告诉艾德敷,权力下放意味着效率,集中化管理则意味着失败,真正的合作运动只能通过民主和地方上的主动性来发展。陈翰笙也致函艾德敷,表达了与赖朴吾类似的立场,认为“工合”运动只能自下而上逐步培育全国性联合社才有出路。

作为对艾黎、赖朴吾、陈翰笙等人的回应,周象贤利用总干事职权,在“工合”系统内进行了人事清洗。先是在1942年8月“三言两语之间将赖朴吾解雇”,紧接着又将西南区办事处主任赵光宸召至重庆,指责“西北、西南和东南地区已经成为小王国”,赵不同意,提出周象贤可以亲自去西南区考察。9月2日,周象贤再次召见赵光宸,当面将其解职。随后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周象贤撤销了浙皖区办事处。9月21日,在蒋廷黻等人授意和支持下,总会通知艾黎,宣布解雇他的技术顾问职务,理由是多年来他一直“通共”。当初参与运动发起和开创各地方“工合”事业的工作人员先后被解职,双方的矛盾至此达到顶点。

四、 意料之外的逆转:经费之争落幕

意外的是,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支持总会,同意总会掌握海外经费分配权。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负责人之一罗伯特·巴内特(Robert Barnett)认为,总会解雇艾黎,“不应该被视为反对左翼分子的姿态,反而是一种保护措施,旨在保护运动的自由、进步、经济特征不受右翼的反对”,他直截了当地表示,应该扣留对美国促进会的拨款,除非国际委员会答应总会的方案,否则就将拨款直接转汇给总会。

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采取这一立场的原因较为复杂。其一是全面抗战爆发后,美国政府最初采取中立政策,但随着战事的进行,美国上下逐渐认识到中国战场的重要性,支持中国抗战意味着维护美国利益。其二是以卢斯为代表的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始终认为应该全力支持国民党,卢斯旗下的《时代》《生活》和《财富》杂志拥有大量读者,对中国抗战和国民党大力宣传,有力地影响了美国舆论。此外,一批从事慈善、教育、文化工作的美国人都致力“构建同一个美好的中国形象”,从而造成一个现象:即使中国存在问题,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也“想方设法将其合理化,不管这些问题多么严重,都丝毫不埋怨国民党政府”。尽管国民政府在“工合”运动中表现不佳,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仍然选择性地忽略。其三是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在选择援助对象时,往往更看重亲美人士和有过美国教育经历的机构代表。巴内特直言,“孔祥熙是真正的合作者,领导着重庆国民党中坦率的亲美人士”,蒋廷黻等人也都是“杰出的亲美进步人士”。

美国促进会对此则给以激烈回应,坚决反对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和总会的行为。事实上,早在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成立时,这种矛盾的隐患就已存在,各参与机构对经费统一管理、统一分配意见不一致,各机构“害怕隐没了自己独立的身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主权”。加之卢斯等人公开宣称,大额捐款者应该决定资金的分配,更加引起美国促进会的不满。

1942年10月20日,美国促进会召开会议,认为如果权力下放路线遭受破坏,“工合”运动将会陷入失败。美国促进会拒绝通过总会分配资金,坚持原有援助模式不变,并且自信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不敢停止发放经费。为此,美国促进会甚至做好了决裂的准备,一旦双方关系破裂,就在中国成立新的委员会,接受海外募捐,掌握资金分配。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则发出警告,威胁要将经费转交其他援华组织。12月14日晚,美国促进会和美国医药援华会(American Bureau for Medical Aid to China)召开联席会议,后者同样因经费分配问题与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关系不佳,双方一致认为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不愿意失去他们的支持,也不敢中断资金,决定坚持立场,继续斗争。

而在中国方面,随着卡彭特的到来,事态开始朝向不利于美国促进会的方向发展。1942年10月1日,卡彭特抵达重庆,在为期一个月的考察后,于11月5日前往成都。卡彭特在华期间受到孔祥熙和各地国民党人热情款待,而他也最终同意由总会掌握资金分配权。

11月5—7日,国际委员会在成都召开香港沦陷以来的第一次会议,参加者有艾黎、费吴生、卡彭特、史迈士、赖朴吾等,会上各方都表明自己的立场。艾黎首先表达他一如既往的观点:总会不是“工合”运动的基本机构,基本机构应该是尚未建立的全国合作社联合社,总会只是推进机构之一。长期以来总会效率低下、官僚主义泛滥、缺乏领导,引起各地极大不满。国际委员会成立后负责接收海外捐款,为“工合”运动提供大量服务,赢得工作人员和社员的高度赞誉。卡彭特承认“我们必须面对集权与分权的问题——政府控制抑或人民自由”,他认为,为得到海外经费,必须满足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的要求,故而必须与总会达成谅解,“否则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有权收回对国际委员会的所有支持,甚至可能将所有资金直接转给总会”。费吴生表示,国民政府银行已经承诺提供4000万元贷款,同时由政府按12个月分期付款6000万元,并获行政院批准。对于双方互不信任,费吴生希望能在会上解决问题。

经过讨论,与会者起草了《国际委员会与“工合”协会理事会之合作原则》,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国际委员会继续接收海外捐款;二是今后所有外国资金,无论用于福利、教育、行政支出,还是合作社贷款,都应将预算提交总会批准,同时总会有权提出拨款建议,供国际委员会批准。

成都会议结束后,卡彭特返回美国,行前他致函孔祥熙,表示会将各种材料和报告带回,向美国促进会解释。然而,美国促进会对卡彭特的行为并不知情,12月18日,蒲爱德还在询问艾黎,“我们还不知道会议详情如何,那个著名的妥协内容如何,卡彭特和史迈士都提到了这点,但没人告诉我们条件是什么”。同时,蒲爱德再次强调自己的准则,“如果在分配或下发资金前必须征得歌乐山总会同意,那我们就不会把钱寄给国际委员会”。12月底,卡彭特回到美国。蒲爱德等人询问其在华情况,卡彭特在电话中闪烁其词,称自己病得很重,不能见面,但美国促进会态度坚定,要求其必须会面并召开理事会议。

12月29日,美国促进会召开晚餐会议,理事会成员大都出席,会上,卡彭特介绍赴华考察详情。卡彭特表示,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给国际委员会工作蒙上阴影,“因为它是一个在中国不断花钱却不属于任何政府机构领导的外来团体”,由此招致国民党内很多人反对,这种完全绕开政府的做法今后肯定行不通。随后卡彭特介绍了成都会议达成的协议,并宣称“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会议”。经历中国之行的卡彭特,相信总会比国际委员会更重要,因为它是国民政府唯一承认的“工合”运动机构,即使没有外国资金,“工合”运动也可以顺利进行。

卡彭特擅自达成妥协草案,无疑激怒了美国促进会的其他成员,面对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1.25亿元法币经费的诱惑,美国促进会决定拒绝。最终,僵局持续了6周左右,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让步,将原属于美国促进会的经费送来,而美国促进会则将卡彭特踢出理事会。同一时期,中国方面的形势也发生了逆转。1942年12月,应费吴生邀请,美国合作社专家麦肯齐·史蒂文斯(J. Mackenzie Stevens)和莱曼(John R. Lyman)先后来华,经过实地考察,他们认为合作社的优势在于自我管理,总会在组社初期应给以指导和帮助,但不应干涉合作社和联合社的管理,也不应干涉其营销、融资、运输事宜。二人反对总会权力过大,支持“工合”运动走权力下放和发展地方联合社的路线,这一观点与国际委员会不谋而合,起到了关键作用。1943年1月27日,国际委员会召开会议,废止了成都会议的所有内容。

至此,美国促进会和国际委员会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保住了海外经费控制权。费吴生、周象贤等人的目的未能实现,费吴生于1943年初返回美国,后辞去总会执行顾问职务,周象贤则于同年5月黯然离开总会。

不过,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在接受史蒂文斯和莱曼的建议后,1943年6月,总会进行第四次改组,更名为“中国工业合作社促进协会”(为行文方便,以下仍简称“总会”),聘请徐维廉担任总干事。徐维廉早年留学美国,全面抗战时期发起“伤兵之友社”,从事伤兵救助活动。该社也接受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援助,故双方关系匪浅。此次改组后的工作目标有三点:权力下放、发展地方联合社、减少工作人员和行政开支。总会下设财务处、业务处、总务室,“为紧缩经费开支,并配合新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效率”,总会内设三人委员会,由徐维廉、副总干事杨扶青和国际委员会成员陈乙明组成。经过整顿,总会工作人员从120余人减少至40人。

徐维廉上任之初,总会和国际委员会关系有所缓和。由于经费困难,加之国民政府仍旧效率低下,总会请求国际委员会拨款支持,得到美国促进会同意。可惜好景不长,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重庆办事处再次打起海外经费的主意,要求国际委员会向其提交经费预算,但美国促进会不为所动,秉持原先立场不变。1943年12月,国民政府向“工合”运动拨款2000万元,1944年1月,再次拨款2000万元。但在此之后,“工合”运动遭受致命打击,长久以来未能掌控海外经费的国民政府宣布不再为“工合”运动拨款,仅保留总会的补助经费。此时总会经费来源仅有政府每月津贴9.5万元、美国捐款项下每月临时津贴约50万元,以及不固定之贷款利息收益。在通货膨胀空前严重的形势下,这一数额已是杯水车薪。1944年9月,徐维廉配合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再次要求美国促进会同意将运动预算直接提交重庆的综合委员会,仍遭拒绝。12月,徐维廉辞去总干事,表示“国际委员会是帝国主义者,仍像二十年前那样令国人对外国人卑躬屈膝”。

1945年2月,总会进行第五次改组,聘请张福良担任总干事。张福良毕业于耶鲁大学,回国后担任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农村干事、江西农村福利会主任,从事乡村福利工作。全面抗战爆发后,张福良转移至赣南,与东南区“工合”运动产生交集。和徐维廉一样,张福良和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的关系也很紧密。上任之初,张福良在国际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希望国际委员会的资金只通过总会汇至各地,在“分配资金之前,应首先由总会研究各地的申请,并向国际委员会提出建议”。这一提议当场被陈乙明否决,指出资金通过总会并不能保证行政效率,由总会负责收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不过,此时的国际委员会经过几次改选,成员已大不相同,新入选的邓裕志、沈体兰、费孝通等都是中国人,国际委员会越来越倾向于听取中国成员的意见,“他们强烈支持通过中国人自己的手段来实现中国的‘政权变革’”。国际委员会遂转变立场,修正海外经费分配方式,开始将海外经费转移至总会办理。总会在没有稳定经费来源的情况下,每遇资金需求,直接求助于国际委员会,国际委员会根据预算将经费拨交总会。至1945年底,国际委员会拨付总会的经费达到21153.98万元法币。至此,争夺有年的海外经费问题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告一段落,国际委员会和总会的关系也不再剑拔弩张,而是更加密切。

余 论

同时得到国际友人、国内民主人士及国共两党共同参与,是“工合”运动的特色所在,也决定了运动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矛盾重重。“工合”运动海外经费之争,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实质是中外力量的博弈。争执的背后是两对矛盾:其一是双方对“工合”运动定位和发展前途认识的分歧。总会和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支持运动走集中管理道路,认为海外经费应当纳入总会,统一收支分配。国际委员会和美国促进会则坚决主张自下而上路线,经费应及时用于实地工作,以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价值,并支持区办事处和事务所拥有更多话语权,以利于将来全国联合社的形成。其二是参与运动的中外人士面对海外援助呈现出的文化和心理冲突。战时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总会既需要海外经费援助,中国人又渴望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自己掌握海外经费分配权。

正如“工合”培黎学校校长乔治·何克(George Hogg)所说,中国是“一个深受西方帝国主义列强长达一个多世纪掠夺的国家”,海外经费直接绕过总会,“势必会引起强烈的不满和嫉恨,至少会给人造成专制武断和受外国势力利用的双重控制表象”。这一观点恰是总会成员的普遍心态,海外援助“率由友邦直接拨汇于各处所,本会未能统筹统支”,“殊可惜也”。而身处美国的蒲爱德等人则认为,经费是由美国人在美国募捐而来,美国人当然有权控制。蒲爱德在致史迈士的信中甚至讲道,美国有舆论称“中国已经敲诈美国好几年”。

无独有偶,“工合”运动海外经费之争并非个例。中美结盟后,史迪威(Joseph Stilwell)作为中国战区参谋长来华,同时又负责美国援华物资分配,双方因租借物资分配权闹得不可开交。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Patrick Hurley)面对宋子文指责美国伤害中国尊严时,明白表示:“那是我们的财产,我们生产,我们拥有,我们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也正是两国人民在文化和心理方面冲突的体现。

旷日持久的经费之争给“工合”运动带来很大影响。费吴生担任总会执行顾问后,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夺经费上,忽视了基层合作社发展,“工合”运动自他入主总会后逐渐走下坡路。1941年12月,全国合作社减至1737家,社员23088人,至1942年11月,全国合作社已减至1526家,社员20010人。

抗战后期,通货膨胀空前恶化,特别是屡次争夺海外经费受挫后,国民政府宣布不再为“工合”运动拨款,令运动雪上加霜,仅凭海外经费已难以应对。面对窘境,总会被迫多次裁并各级机构和人员,事务所如有“直接指导且实际开工之合作社在十个以下者,限用一人;廿个以下者,限用二人;卅个以下者,限用三人;四十个以下者限用四人”。凡“业务条件并不具备,且工作并无基础,或因战局影响一时无恢复必要之事务所及指导站,应即酌于裁撤”,各地日常工作及工作人员,也紧缩至最低限度。无人无钱的局面导致合作社生产业务迅速萎缩,至1944年3月,全国仅剩合作社1066家,社员17200人。张福良上任后面临“无米之炊”的绝境,为继续维持运动,只好进一步削减地方编制。等到国际委员会改变立场,将海外经费移至总会办理时,全国尚在运营的合作社仅存463家。可以说,“工合”运动发展至此,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作者:肖晓飞,安徽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3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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